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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燕郊的一位业主发来邮件询问,自家客厅与电梯仅一墙之隔,电梯运行时的噪声对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经专业人员检测,噪声达45分贝。那么,他该如何维权呢? 目前,我国住宅噪声问题主要适用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检疫总局联合制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及建设部制定的《住宅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其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规定,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A类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40分贝、夜间30分贝。45分贝的噪声已超过国家标准。 《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此,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开发商若不想承担责任,则应举证。